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发布《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8号)通知,至此专项附加保险由原来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增至七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等内容。力求体现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了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减免税政策具体如下:
1、今年新增一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自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每年可扣元。
2、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从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每个孩子每月可扣元,每年可扣元。
3、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每月可扣除元,每年可扣除元;技能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可扣除元。
4、大病医疗:纳税人或者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个人支付超过元的药品费用,每年可扣除的金额不超过。
5、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款利息可参与个税抵扣,每月可扣除元,每年可扣除元。
6、房屋租金:工作城市没有房产,可以扣除房屋租金。按所在城市的不同,扣除标准是分别为每月元,元,元。
7、赡养父母:父母年满60岁独生子女可按第月元的标准扣除。每年可扣20元,如果是非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除以兄弟姐妹人数,但是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元。
二、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薪金所得在每月减除元以及上述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
1、年度不超出0元的部分,月度不超过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2、年度超出0-14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
3、年度超出140元-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
4、年度超出元-4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
5、年度超出40元-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
6、年度超出元-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
7、年度超过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您了解了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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