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女儿现就读大学四年级,从今年三年开始一直在某企业实习。请问在实习期间能否扣除子女教育费用呢?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发[]41号第五条规定,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上款规定执行。所以,大学未毕业的实习期间,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仍可按规定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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