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以为,会计是个铁饭碗,越老越吃香。
但应接不暇的新政下发、考也考不完的各类证书、不胜枚举的会计出事的新闻却也让这个看似风光的岗位蒙上了一丝丝“悲凉”的色彩。
没多久前,财政部起草发布了《严重违法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对黑名单的列入情形、处罚信息获取、认定依据及黑名单有效期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消息一出,自是引来会计圈儿的一阵热议了:
“干好了在病床上,干不好在法庭上”、“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这些都是会计人对自身生存现状的自嘲,虽都寥寥数语,从业的艰难却也展露无遗。
每一个会计人,都像是走在刀口上的人,小心翼翼的生活着。
但挑战,往往也是与机遇并存的。
越是这个时候,我们就更该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只有懂的越多,才不会被坑,而学到的也会是自己一生的财富。大洗盘过后,留下来的终将是精锐之师。
说到这儿,有关“黑名单”制度的一些内容还是有必要跟大家做一下梳理。
四大重点,会计人要重视起来了
1.如何定义“失信”人员
《管理办法》明确,严重违法失信会计人员是指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过程中,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人员。
2.这几类情形或将被拉黑
会计人员因下列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属于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③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④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⑤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不能做假账偷税、不能销毁账簿凭证、不能贪污。
3.失信风险
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应将会计人员黑名单信息归集到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并共享给相关部门和单位。
除特殊情况不公开的外,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会通过其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另外需要了解的是,“黑名单”有效期分为五年和永久,对应《会计法》规定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和“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此外还要接受各部门的联合惩戒。
4.这几类情形可移出黑名单
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从黑名单中移除:
①经异议处理,会计人员黑名单认定有误;②列入会计人员黑名单的主要事实依据被撤销或变更,列入对象不再符合列入情形的;③会计人员黑名单列入情形发生改变,列入对象不再符合列入情形的;④列入会计人员黑名单的有效期届满,且期间未再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会计人这样做才能远离职业风险
1.拒绝假账、偷税逃税企业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金税三期上线以来,企业做假账,偷税逃税已经无处遁形,一旦被大数据系统筛查出来,税务局会查近三年的所有税种,决不姑息!
对于会计人来说,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赌上职业前途实在是划不来哦......
2.个人证件不要轻易外借
大家都知道,现在已经是税收实名制,会计人的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码、人像信息都会被记录在案。
企业合法经营还好,一旦有违法行为上了“黑名单”,想撤下来就相当困难,具体看前面的介绍。
3.会计证书切勿随便挂靠
有的会计人觉得工资太低了,想通过证书挂靠额外增加一点收入。
但挂靠证书都是有风险的,一是挂靠本身就不被国家允许和保护;二是挂靠在别人的地盘,不需要干活还可以拿钱,本身就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
4.会计兼职一定要明白个中风险
兼职会计一般利用休息时间帮企业记账,多数兼职会计一天或几天便做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一年的账,导致企业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准确、及时反映。
企业申报纳税时只能采取预缴或估算当期销售额和盈利情况,致使应缴税款难以及时足额申报入库。
兼职会计通常仅依据企业老板提供的凭证做账,对企业的经营情况知之甚少,有的甚至按企业老板意图做假账,帮企业逃税。
5.离职后要及时处理信息变更
目前,税务系统里法人、财务、股东的信息正在逐步和公安、工商、银行、劳动等部门联网,如果被列入黑名单,社保、医保、出入境、贷款等很多方面都会受到影响。
所以在与前公司进行离职交接时,大家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如果是,务必去税务局进行财务负责人变更,否则将影响到下一家单位的纳税信用等级。
......
说到底,各行都有各行的难。如果整体的会计环境没有明显改观,今后也许会听到会计人员更多的“叹息”。
这个或许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改变的,但我们所能选择的,是以一个更好的心态、姿态去迎接和面对。
更多时候,我们其实都处于一个“围城”心态——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别人好的一面总是很容易看到,背后的辛酸却往往不知。我们所要做的且能做到的,没有其他,无非就是——
做好自己,守住底线,坚持学习。
以上,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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