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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篇
40
问题40:会计证的继续教育不能作为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按照政策规定,不能作为专项附加扣除。
41
问题41:子女毕业了,父母还可以申报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吗?
答: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次月起,纳税人不能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42
问题42:一个家庭有两个患者应如何申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相关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3
问题43:大病医疗医保报销如何看自付部分,如果单据上未标明怎么办?
答:如单据上未标明“自付部分”,纳税人可到医疗保障部门查询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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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百问百答(问题34-36)
个税年度汇算百问百答(问题37-39)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珠税融媒
素材来源
广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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