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开始确认。如个税相关扣除信息与年无变化,可一键带入;如有变化,可修正后提交;个税扣除信息如不确认,将自动延至年。我国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并自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昨天披露,这主要涉及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相关居民个人以及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等。新政两类纳税人预扣预缴将优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明确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解释,《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见下表)。解读新政将使哪些人群受益?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为稳定就业和促进消费,该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新政将使哪些人群受益?51社保首席财税专家庚鑫解释,对于仅从一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低收入相关纳税人来说,次年就暂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使得其办税负担有效减轻。他表示,新政特别适合于一些各月间收入波动较大或者前高后低,而总收入又不高的人群,这也使得相应人群今后有望无需再进行退税。举例新政具体如何操作?国家税务总局举例称:小张年至年都是A单位员工。A单位年1月至12月每月均为小张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张年工薪收入合计5.4万元,则小张年可适用本公告。小王年3月至12月在B单位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也是5.4万元。假设小王年还在B单位工作,但因其上年并非都在B单位工作,则不适用本公告。专家举例称:如果林先生年1月收入是1万元,而2月至12月的收入均为元,1月需预缴个税元,而全年其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所以汇算清缴时其还需再申请退税元。按照新政,林先生年起无需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只有当该年度累计收入超过6万后才需再缴税,有可能既无需预扣预缴个税,又不再需要申请退税,其涉税成本能大幅降低。(原标题:明年个税专项扣除开始确认)来源:北京晚报记者:赵鹏流程编辑:U版权声明:文本版权归京报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改编。
转载请注明:http://www.pingguoxiu.net/xhblyy/10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