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如需开具涉税证明怎么办理?
需要开具涉税证明的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证明开具”,申请开具涉税证明。纳税人可开具的涉税证明主要包括: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等。
2、哪些情形不属于纳税服务投诉的范围?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7号)的规定:投诉内容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纳税服务投诉的范围:(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二)针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投诉的;(三)超出税务机关法定职责和权限的;(四)不属于本办法投诉范围的其他情形。
3、纳税人怎么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综合信息报告”,再选择“资格信息报告”,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填写并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业务办理。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的信息”,进入“纳税人信息”,查看已生效的资格信息。
4、参加防疫防治工作的其他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平台《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0号)热点问题的回答口径,对参加新冠疫情防治工作的其他人员按照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都不计入工薪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5、纳税人提供娱乐服务,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60号)规定: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6、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占用的土地什么时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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