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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个税新调整这些人特别受益

来源:纳税人 时间:2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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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年1月1日起,电价要调整!

放假通知来了!特别提到这点!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公告》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指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公告》称,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一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二是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

同样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小李年至年都是A单位员工。A单位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年工薪收入合计元,则小李年可适用本公告。

小赵年3-12月在B单位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元。假设小赵年还在B单位工作,但因其上年并非都在B单位,则不适用本公告。

另外,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

12月4日,

个人所得税APP显示,

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根据政策规定,

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

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

为什么要进行信息确认?

手机APP端、电脑网页端怎样操作?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需注意什么?

一起往下看

为什么要进行信息确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年12月31日前,需对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这几种情况需要修改

①想修改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年去世,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年由另一方申报;

④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个税APP端

确认操作步骤

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如下图1、图2:

②依据提示“将带入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如下图3、图4:

③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5、图6: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④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如下图7、图8: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2、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进入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年,修改之后再确认年的信息。

举例: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3、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9、图10:

4、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下图11、图12:

5、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上图11、图12。

电脑网页端

确认操作步骤

①如您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年继续享受,请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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