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纳税人 >> 纳税人优势 >> 正文 >> 正文

离异重组家庭的子女教育是这样扣的

来源:纳税人 时间:2023-4-5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有两个女儿,一个是跟前妻生的,一个是跟现任妻子生的。我的问题是,我大女儿的子女教育能否放在现任妻子的个税中扣除?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十九条规定,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所以,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而言,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转载请注明:http://www.pingguoxiu.net/lrxhbl/9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