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投资项目,不知道该设立公司,还是成立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有一项业务如何做好收入的纳税筹划?今天我们就一起聊一聊这个话题。
投资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建议优先考虑设立公司,因为公司最大的特点是有限责任,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而公司仅以资产为限承担责任,对于投资人来说,公司是天然的风险隔离屏障。
同时,在整体税负方面,公司可以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比较多,例如可以利用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新的优惠政策规定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在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万元的条件下可以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万以内税负只有5%(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此外,还有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并购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等税收优惠政策。但缺点方面是个人股东从公司拿走分红需要再缴纳一次20%的个人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是目前很多投资人选择的一种投资平台方式,比较适合股东人数比较多、员工股权激励、股权改制等类型的投资。
它的特点是,普通合伙人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可以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集中行使企业决策权,而有限合伙人不直接参与合伙事务,以认缴合伙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在纳税身份上,增值税符合条件可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所得税上是税收透明体,只向合伙人征收所得税,不需要重复征税,但整体上税负也不低。
另外,在投资门店类的、小规模的项目时,也可以考虑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同样可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所得税方面是只向投资人征收所得税,不交企业所得税,经营灵活性比较大,比如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不适合投资风险比较大的项目,因为投资人承担的无限责任,甚至家庭成员或夫妻共同责任。
不同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和税务分析对比表:
选择什么样的投资经营主体,需要看投资规模、阶段、具体的投资需求、税收政策等等,每种经营主体都有其优点与缺点,可以采用其中的一种或多种经营主体方式,最好提前筹划。转载请注明:http://www.pingguoxiu.net/lrxhbl/11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