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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源:纳税人 时间:2023/12/6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适用对象: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政策内容: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执行期限: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常见问题

1、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的优惠力度提高了吗?

进一步支出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家加大了政策优惠力度。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万元提高为不超过万元。

2、个体工商户如何申报享受减半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3、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要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4、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前几个月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方法是,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应减征的税款,在《公告》发布前已经缴纳的,可申请退税,也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注销的,不再追溯享受。

注意事项

(1)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止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2)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政策,多退少补。

(3)温馨提示:如果你还有关于个体户或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可随时咨询我,很高兴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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